阿联酋增值税退税细则
阿联酋政府就游客退税计划发布的规定中,规定了第一和第二阶段的实施日期、核实游客资格的程序、退款收费及其申请、最高现金回收额以及不在退税范围的产品。
迪拜华人网消息:阿联酋政府就游客退税计划发布的规定中,规定了第一和第二阶段的实施日期、核实游客资格的程序、退款收费及其申请、最高现金回收额以及不在退税范围的产品。
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财政部长、联邦税务局(FTA)主席、迪拜副酋长谢赫·哈姆丹·本·拉希德·阿勒马克图姆签署了该项规定的2号文件。
规定从2018年11月18日起参加游客退税计划的零售商应提出增值税退税要求。从下周日起,海外游客可能会在阿布扎比、迪拜和沙迦国际机场获得增值税退款。2018年12月16日起,海外游客还可能收回阿联酋其他机场、陆路和海港的增值税。
责任编辑:la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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